2006年2月1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收钱时欢畅判刑时懊丧
叶维旭

  苍南县3名干部因受贿近日分别被判处1至2年有期徒刑(缓刑)。
  林贤谅在担任巴曹镇副镇长期间,利用审批渔运辅助船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职务之便,先后3次收受渔民送的现金共计20800元。大渔镇原副镇长施巨辉利用审查渔船报废补助的便利,先后4次收受渔民钱财计20800元。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渔港监督原副监督长杨崇良利用职务便利,收受定点报废渔船拆解企业负责人陈某及渔民的贿金,共计20430元。